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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客栈一家亲(第2页)

他说着,便运行内力施展金钟罩,双拳相碰出“砰砰”之声。

马德禄小心翼翼地靠近,伸出一根手指在辰锋的胸膛上戳了戳,惊呼道:“金钟罩!”

“没错,你再来看看我这套拳法!”辰锋演示了一番大力金刚拳,拳风四起,马德禄和秦灵都能感受到那一阵阵微风。

“大大大……大力金刚拳!”马德禄颤抖着身体,这是因为他太震惊了。以前瞧不起辰锋,那是因为辰锋的出生,以及他的小混混脾性。现在的辰锋完全变了一个人,更是掌握了少林两大绝技。若是以前的混混辰锋,身怀这种武功一定会好好教训马德禄,但是现在的辰锋没有,顿时让他升起敬佩之情。

马德禄对辰锋的讨厌,源于他自身的正直。如今的辰锋,足以让他高看。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两门功夫?”马德禄疑惑地问道。

辰锋笑着道:“刚刚在楼上学会的。”

“怎么可能!”马德禄和秦灵都无法相信,辰锋和霍云上楼不过一个时辰,哪有人能在这么段时间内学会两门绝技的!

辰锋随意地解释:“我是武学奇才嘛,而且是万年难遇的武学奇才。如若不信,你们可以去问老板。”

马德禄和秦灵都还没回过神来,辰锋接着道:“老马,你一直都渴望成为江湖中人,当一个武功高强的大侠。你若想学武功,我可以教你啊。”

马德禄身子一震,想都没想就跪了下来:“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辰锋连忙摆手:“不不不,我可以教你武功,但你不能叫我师父。”

“那……大哥在上,请受小弟一拜!”马德禄的反应倒是快,立刻改了称呼。

辰锋一乐,这马德禄的确有趣,不过辰锋就喜欢这种单纯的人。

“老马哥请起,你不要叫我什么大哥,继续叫我阿锋就好了。”辰锋将马德禄扶了起来。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毕竟马德禄年纪要大些,辰锋断然不会真的把他当小弟。

“老马哥继续做厨师,灵儿打理杂事,我就继续当个店小二,今后咱们合作愉快!”辰锋一句话,就让客栈的气氛变得一片和睦。

秦灵脸一红:“你叫我什么呢!”

没想到秦灵相貌一般,娇羞起来的模样还挺让人惊艳的。此女身世可怜,这几年都是她在勤勤恳恳打理着客栈,任劳任怨从没有抱怨过一句,穿越而来的辰锋与她相处不过两天,却已经被她深深吸引。

“我叫你灵儿呀,老板不就是这么叫的吗?难道还不许我叫?”辰锋故意戏弄道。

秦灵低下羞红的脸蛋,娇嗔一句:“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马德禄看在眼中,朝着辰锋会心一笑。虽说马德禄也是光棍一条,但他这个人不好女色,只对江湖感兴趣,用榆木疙瘩来形容他也不为过,但这正是他的优点所在。

辰锋望了一眼客栈大堂,霍云主外,那么辰锋就要主内,看来这个客栈必须由自己打理了。既然老板将客栈交给了他,就绝对不能让客栈像以前一样没有任何生意。不仅要让客栈赚钱,还要让来福客栈的名头传播出去!

不知不觉间,辰锋已经计上心头,开口道:“灵儿,你将客栈好好打扫一番,给老马哥支些钱,让他去买些好一点的食材,我们总不能每次都用肉包子招待客人吧。”

六百两银子都由秦灵保管着,不仅是这六百两,今后客栈的所有收入都会由秦灵记账,就算是辰锋想用钱,也要找秦灵支取。这是对秦灵的信任,虽然有讨好秦灵之意,但更重要的一点,是辰锋自己不适合管钱,因为他怕管不住自己会随便乱花。

古代女子的品格操守肯定没话说的,何况这里也没有某宝之类的平台,会吸引人不断花钱!

“锋哥,听老板说我们得罪了朝廷的一些人,又有江湖的人虎视眈眈,难道客栈还会有生意?”秦灵突然问道。

辰锋神秘一笑:“放心吧,今日早点休息,到了明日,保证会有客人上门。而且你不用担心客栈人手不足,咱们招待客人也是要先挑选过。不赚小钱,只赚大钱。哪怕一天只招待一人,也一定让咱们丰衣足食!”

马德禄早就对辰锋佩服得五体投地,自然对辰锋的话深信不疑。他认定辰锋是万年难得一遇的武学奇才,当然不是辰锋的几句话让他傻乎乎的相信,他有自己的判断。

被白鹤楼打得半死不活,那时候的辰锋绝对没有半点武功。可是现在呢?辰锋醒来不过两天,金钟罩和大力金刚拳耍得虎虎生风,江湖上绝对没有比辰锋更加天才的人了!

隔天一早,秦灵给了马德禄五两银子,这些银子足够买大多数的食材,而且能买很多。

辰锋也准备出门,他要找工匠修理屋顶。

刚打开客栈大门,对面白鹤楼的五个打手就走了过来,这些人正是几天前殴打辰锋的家伙,真可谓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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