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阵风卷残云,谢小樱把干饭人的精髓,挥得淋漓尽致。
在她与食物酣战时,春雁已经把另一只托盘端进来了。
“小娘子,这义安王爷可真细心,还给你备得衣服。咦!这儿还有一只锦袋呢。”
春雁打开锦袋一看,白花花一片,闪着银光。
她兴奋的道:“小娘子,是银子耶,满满一锦袋的银子耶。”
“真哒!我瞧瞧。”
听到有银子,小财迷谢小樱放下筷子,忙跑过来掂起锦袋,“还真是,沉甸甸的,看亚子不老少呢!”
那锦袋里,约有一二百两银子,还有几张折叠起来的银票,看不清面额是多少,但肯定少不了。
将军,你是想让我,把整条街都买了搬回来吗?
谢小樱眼睛放着光,那贪钱的模样,一点儿也不像天下第一财库(虽然是曾经的)的拥有者。倒像是一穷困潦倒多日的流浪者,突然捡到一百两银子。
真真的没眼看。
把玩够了,她才恋恋不舍的把锦袋放下。春雁说的没错,将军还真有心,怕她上街没钱花,特特的给备下了。
女孩子嘛,上个街,哪有什么都不买的,零食,衣物布料,胭脂水粉啥的,不都得带点。
嗐!可惜将军会错了意,她这次进城,是去办正事哒,不是逛街。
但有人关心的感觉,是真的好。但这还不够,她想要多多哒。
锦袋旁边,是一袭浅蓝色的堆纱锦裙常服,素净淡雅,是原主喜欢的颜色和款式。
摸着质地优良的蜀锦,谢小樱真替原主婉惜。
有这么好的男人疼惜,她却仿佛看不见,只把一身真心实情,投到那渣皇身上,最后却落得个孤身惨死。
真真儿的是真心喂了狗。
噢不,把那渣皇与狗相提并论,是侮辱了狗,狗还会忠心护主呢,是连狗都不如。
狗你对它好,它还会冲你摇摇尾巴,关键时刻还会护着你,可渣皇呢,伤害无下限,最后还一命呜呼了。
诶,傻原主,你是何苦呢!
还好,现在这么好的男人落在自己手里,可不能白瞎辜负了。
她记得,她从宫里,就穿了那一身吉服出来。从她受伤后,就没再添过新衣物,以前的那些,都有些旧,又有些短了。
她总不能穿着那身吉服进皇城吧!
“王爷是有心了,春雁,来,替我把衣服换上!”谢小樱吩咐春雁的声音,有一丝哽咽。
“是,小娘子,奴婢这就来。”
常服没有吉服复杂,没多会儿,谢小樱就换好了衣服。
浅蓝色,衬得谢小樱格外的冰清玉洁,绝美不带人间烟火。
她把那一锦袋的银锭,揣到袖袋(空间里),“春雁,好了吗,我们可以走了。”
“好嘞,这就好。”春雁臂上挎着一个小包袱,里面,是谢小樱吩咐备下的东西。
营帐帘一掀,门前等侯的兵士,只觉眼前一花,走出了一道浅蓝色的曼妙身影。
当兵士你看到谢小樱的脸时,全都被美呆了。直叹,将军真有眼光,也只有这样的美人儿,才配得上他们将军的妖孽和神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