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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刽子手行刑闻见少女的体香他折断斩刀保住了性命(第1页)

明朝年间,长沙府长沙县金井镇有个金龙村,传说在这个村里有一条金龙的龙脉,被村民压在脚底下,保护着世世代代的村民。

金龙之所以会臣服于这个村子,是因为在很久以前,也就是这个村建村的时候,文武双全的第一任村长用自己的善良和品德征服了金龙,让它心甘情愿成为村民的保护神。

只是每一年秋收的时候,要记得给金龙上贡,它吃饱喝足了,才有力气保护村子,而且上贡的食物,一定要干干净净,不得有一丝污染,倘若村民们对金龙起了异心或者做了大不敬的事情,金龙就会黑化,至于黑化后的金龙会做出什么事情来,谁也不知道,所以每一年村民都是恭恭敬敬地做好祭祀的事情。

“然后呢?然后呢?郑叔叔,祭祀的时候会不会生什么事情,金龙真的是存在的吗?”郑屠夫见摊子上没有生意,便坐在一旁和小孩子们讲起了故事。

“然后现在已经是中午了,你们这些小屁孩该回家吃饭了,不然你们的娘亲该来找我算账了。”郑屠夫见有人来买猪肉,便把一群对故事感兴趣的小孩子哄走了。

郑屠夫的原名叫郑自强,从小他就失去了父亲,家中只有一个和他相依为命的母亲,好在郑自强是个十分孝顺的孩子,虽然上了两年学,但是看见母亲为了他夜夜操劳,就决定退学,用他那使不完的一身力气去当了屠夫。

那几个孩子走后,他对来买肉的客人说道:“李叔,今年又要到秋天祭祀了吧,今年谁去杀猪呐,去年是我,这总要轮流着来,可不能年年是我吧?”

李叔拿起买好的一斤肉说道:“我再盘算盘算吧,我也不知道该谁了,村里谁都不愿意去,还要动员村里的男人们开个会呢,一会儿你也来呗!”

“我下午收完摊就去,也是难为你了,年年主持这祭祀,村民们都不愿意配合。”郑自强叹了一口气说道。

“世风日下啊,人人都不愿意付出,人人都想要好生活,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哦!”李叔边说边走,背影渐渐消失了。

在摊子前站了一天,郑自强终于卖完了一只两百多斤重的猪,他伸伸懒腰,现太阳快下山了,赶紧跑到祭祀金龙的祠堂,村里的男人都在了,他们等了一会儿,只见李叔慢慢悠悠地从夕阳下迈着步子过来了。

李叔一进来,就说:“今年祭祀谁来杀猪呢?这金龙可是保护了我们很久,要带着崇敬之心去做这种事情。”

大家都把目光对准张三,张三说道:“可别选我,杀祭祀的猪要坚持一个月吃素,我一顿不吃肉都受不了,我可以吃素,但是一个月之后人都快没了,怎么杀猪?”

情况也的确如此,张三长得高大,可他那个体型是胖不是壮,饿几天怕是要去见阎王了,接着大家提议李四,李四看着郑自强手上拿着的刀,都害怕地蜷缩在别人的怀里了,看见刀都怕的人还怎么杀猪。

那就王五吧!可是王五看了一眼在场的人,低下头脸红地说道:“我这个月的月初刚刚成亲,和我家娘子新婚燕尔,这杀祭祀的猪要提前禁欲一个月,你要我娘子刚刚成亲就守活寡吗?这金龙要是这样的话还做什么保护神,不是瘟神吗?”

“王五你说什么呢?快闭嘴,在这里胡言乱语。”李叔训斥完就对着祠堂里的金龙说道:“金龙大人,莫怪莫怪,年轻人不懂事。”

可此时金龙的眼神闪了一下光,它的眼睛由金黄颜色变成了黑色,可是这细小的变化,谁都没有现。

郑屠夫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以为来看他们开会能见到村民们团结一心的样子,看来是自己低估了人性,去年已经是他了,今年村里的男人一个个跟懦夫一样,他的责任感和多管闲事的性格又占了上风,于是站了出来,对李叔说道:“李叔,他们一个个都不愿意,我看今年还是我来吧!我不想我们村有什么事情生,金龙要是真生气了,我们大家都要完蛋,我孤身一人也就算了,其他的人都还有家庭呢,那些孩子怎么办?他们连外面的世界都还没有看过就要受到金龙的诅咒吗?”

李叔看着郑屠夫,又看着张三李四他们,生气地说道:“好了,别吵了,人家强子去年已经杀过猪今年又自告奋勇,你们一个个这不行那不行,那好,今年你们打下手就好,但是强子今年祭祀的时候是头牌,你们都别抢。”

头牌就是第一个插香的人,谁先插香,金龙就认得谁,对他就会多一份保护,如若不是上第一份香,在大家的心里也就没有什么意义。

去年郑屠夫宰了猪还把这头牌的位置让给村民们让他们自己抢,今年他们都嫌麻烦不愿意出面杀猪,那李叔就自己做主了。

大家见李叔说话了,也都没有什么意见,毕竟郑屠夫确实实至名归,该把这个荣誉给他。

结束之后,郑屠夫就拿着自己的大刀回家了,他一开门,就有几个人已经在屋子里等他了,郑屠夫见了那几个人之后,赶紧双手作揖说道:“张捕头,您今天怎么便衣就来了。”

张捕头带来了知县的一封信说道:“这是张知县给你的信,秋后问斩的时间快到了,今年你要早点做好准备。”

原来郑自强除了当屠夫卖猪肉以外还在衙门另外当了刽子手,每年的秋后问斩,县里都会给他派任务,让他去斩杀犯人,他本来想祭祀结束自己去报到的,奈何今年的时间提前了,张捕头就自己过来一趟了。

郑自强看过信之后,点了点头说道:“小的明白,只是我之前已经斩杀了九十八个人了,今年的份额只能再斩杀一人,之后我就要离开这个行业,专心卖猪肉了。”

刽子手这个职业有一个规矩,那就是杀人过百,断子绝孙,因此所有的刽子手都只斩杀九十九个人便会金盆洗手,朝廷自是知道这个规矩,因此都很珍惜刽子手,不会破坏这个规矩。

张捕头站了起来,说道:“那是自然,张大人和我都懂规矩,不会为难你们,张大人之所以叫我来请,也是因为这是你最后一次斩杀犯人了,这样显得比较有诚意,虽然你年纪轻轻,可是功劳不小,我们朝廷的人都很尊重你们这些武人才。”

郑自强听了心里暖暖的,回道:“告诉张大人,我明天准时去衙门报到。”

他吃了晚饭之后,就去了同村的刘大力家,刘大力也是个刽子手,只不过他已年过半百,早就杀满九十九个人不干了,是郑自强父亲的老友,可以说郑自强之所以做刽子手是子承父业。

刘大力和郑自强经常以师徒相称,只不过郑自强习惯了叫他刘叔,他们两个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刘大力一见到郑自强就会感叹:“像,实在是太像了,你和你爹呀,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郑自强不好意思地摸摸头,说道:“刘叔,你上次和我说第九十九个犯人的时候要来找你,不然我将万劫不复,是什么意思?”

刘大力抬起头,看着郑自强:“已经九十九个了?这么快?”

“可不是吗?我也觉得好快,明天结束之后我就不干了。”郑自强说道。

“其实我们要斩杀的人是一百个,不是九十九个,。”刘大力叹了一口气说道。

郑自强有点疑惑,但他抬起头,认真地听刘叔说起了缘故。

刘叔告诉他,刽子手杀的九十九个人虽然是犯人,但是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命,因此杀戮是很重的,为了赎罪,阎王会让第一百个人和第九十九个人一同斩杀,因为第一百个人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来自地府的魂魄,这个魂魄在生前犯了大错,没有任何机会轮回,就暂时关押在阎王那儿,等刽子手凑够九十九个人的时候,会把这个魂魄附在那个人的身上,一同斩杀,这样就可抵消前面所杀之人的罪孽。

郑自强听了之后睁大了眼睛,原来还有这种事情,真是稀奇,幸亏以前经常来找刘叔聊天,把他当父亲一样对待,不然自己就要闯下大祸了,现在来找刘叔真是救了自己一命。

郑自强思考之际,刘叔拿出了一把刀,刀上还包着白布,上面写着一个“封”字。

“这又是什么?”郑自强不明所以地问道。

“你以为凭你平时的小刀能斩杀那些地府的小鬼?”刘叔不屑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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