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胡毋敬,秦风没有什么印象,还是从《博学篇》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老夫正在遵照始皇帝的圣旨推行文字,不知道能不能参考你的千字文?”
胡毋敬说出了自己的所想,秦风创出千字文,那是秦风的东西,尤其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开篇,让人震撼。
他们的开篇仓颉作书,以教后嗣太平淡了。
“太史,我这是游戏之作,让府中人认识一些字,也就一千字而已,其实文字数以万计。
我那老丈人这个举动功在当时,利在千秋,太史可以随便用。”
“帝婿果然胸襟宽广。”胡毋敬向秦风规规矩矩施礼。
胡毋敬属于学者型的,举止形态非常优雅,而且非常注重规矩,到秦府来,穿的就是礼服。
穿礼服做客,这是对主家的尊敬。
“帝婿认为,文字推广怎样最快?”胡毋敬和秦风并排走着。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先培养一批讲师,然后用讲师再培养一批讲师,形成规模之后,向整个大秦推广,无论贫富。”
“这得需要多久?”
“一年就行。我听说你们优化的文字是一秦地的篆书为基础,那样在秦川推广会很快,一个月足矣。
然后秦川学子出关,游走天下推行,加上我老丈人的旨意,官府配合,不会太难。”
两个人闲聊的时候,又有人凑了过来。
胡毋敬反而成了半个主人,给秦风一个个介绍起来。
这些都是秦始皇钦点的博士,有十来个人,一个个身穿礼服,谈吐优雅,并没有傲气。
博士就是博学之士,这样的人一般都是持才傲物,现在的表现让秦风有些意外。
转念一想明白了,他的身份是其一,还有就是他在课堂上一连串的问,把这些人给镇住了。
“大哥哥!大哥哥!”一个幼嫩的童音传来。
秦风一回头,看到了越林儿,越林儿身穿麻衣,头犹如黑色的瀑布随意飘洒在身后。
朴素却很有韵味。
在她的怀里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幼童,喊他的就是那个小孩子。
秦风向胡毋敬等人告罪一声,向着越林儿迎了过去。
自从在西市见过一面,秦风就没有再见过越林儿,这一晃就是一个多月。
“剑儿,叫叔叔。”越林儿责怪怀中的孩子。
“就不嘛。”越剑儿向着秦风伸出了小手。
秦风却哈哈一笑:“叫大哥哥吧,越叫越年轻。”
说着把越剑儿抱在怀里,从袖袋里取出糖块放在她的嘴里。
“这怎么可以。”越林儿脸一红。
“我正好卡在你俩中间,咱各论各的,林儿姐,好久不见。”
“嗯,回了一趟越地,给你找来桂皮,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东西,另外还带了秦川没有的东西,你看看有用没有用?”
秦风在西市的惊鸿一现,越林儿心中却有了莫名的涟漪,鬼使神差地冒险回去了越地,好在是有惊无险。
“真是难为你了。”
“你说的东西我已经带来了,有时间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