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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二章(第2页)

期间。

在众人接连不断地好奇询问下,陈凌讲了鹰的重生这个颇为励志的鸡汤文。

把众人听得身躯一震,直接被忽悠迷糊了。

好几个领导,让省台的人赶紧把这一幕记录下来,说是后面要看二秃子‘重生’后脱胎换骨是个什么样子。

同时也对二秃子在深山收服了两个老鹰这种行为感到啧啧称奇。

也让人全都记录下来。

“富贵,俺们把菜种好了,引水沟跟水渠也都快挖好了,立献让问问你今天用不用往大棚里引水。”

这边热闹着的时候,陈大志带着人过来问话,提醒道:“现在小河里水浅,不好往外引水,你要是今天就引水,俺这就去找水罐运水了。”

“不用,现在不急引水,先等菜种发芽长起来再说。”陈凌抬头回了一句。

陈大志说:“这个种地的谁不知道种子发芽了再引水,俺们的意思是你不是还要养鱼么?那水渠引了水丢点水草什么的,大棚里暖和,水草长起来后,鱼也好养活。”

陈凌露出恍然的神色:“哦,这个也不用担心,到时候种子发芽,第一次浇水的时候,一块引水就行了。”

说完他才突然发现,陈大志旁边的人有点眼熟。

再一想,他奶奶个腿的,这不是陈国兴吗?居然也来自家大棚帮忙干活来了?

之前也没留意到。

陈国兴,是陈国平的兄弟,也就是那个跟前阵子死掉的王来福一样的,都是觉得自己一身的才华,本该从这个山沟沟里考出去成为大学生,一飞冲天的。

结果都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不过,这两个人相比起来,王来福在村里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不怎么出门,就算是出门被人走个碰面,也只是闷头走路,一天天心事重重的模样,基本是一言不发。

而陈国兴则是也出门,也乡亲们说话。

看起来比王来福似乎要开朗很多。

但是他实际上要比王来福更自卑。

王来福为了两个儿子娶媳妇的事情,还找挣钱的法子呢。

陈国兴这么多年,别说农活了,家里的杂活都一点都没干过。

说白了,就是还把当年读书时候的拿点成就当本事,弯不下腰来当个农民。

觉得自己了不起,一身本事,不屑于去看泥腿子的活。

但同时他又觉得村民都拿异样的眼光看他,心里又很自卑。

外在表现就是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主动跟同村人打招呼,坏的时候阴沉着脸谁也不理。

可以说很矛盾了。

所以陈凌是真的想不到这人居然会出来,而且还会来大棚给他干活。

关键是……

他会干农活吗?

多年以来,啥活也不干,加上自卑抑郁,这人身上也没力气,身体也都瘦成皮包骨头了。

这个时候,陈国兴也注意到陈凌诧异的神色,就率先笑道:“富贵你现在这是啥都会啥都懂啊。”

闻言陈凌更为诧异:“看来国兴哥最近精神头不错嘛。”

();()  没想到陈国兴一摆手,主动提起自己身上的话茬:“嗨,以前是我想岔了,半辈子就那么耽误过去了,早像你一样能早点迷途知返就好了。”

陈凌呃了一声,有点语塞,习惯了乡下的说话方式,一时间还真有点难适应他这咬文嚼字的用词。

另外也没想到陈国兴会主动戳破尴尬。

“哎呀,有来福在前头当例子,来福这一出事,国兴这不是也意识到这样不对了嘛。”

还是陈大志说道:“你看来福那个,一辈子就那么过去了,啥东西也剩不下,连两个娃成家都没看到,多不值啊。”

“是,我就是这个意思,人这辈子的意义在于实在自己的价值,岁月不饶人,不能再虚度下去了。”陈国兴眼神坚定,一副要改过自新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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