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话音未落,就见领头的几十只蓝脚鲣鸟飞了起来,张开翅膀扑向人群。
季辰南叹气:
“白榆,借您吉言,它们真的飞过来了。”
陈森冷冷地说:
“关她什么事?”
“蓝脚鲣鸟又听不懂人类的语言。”
季辰南原本就是没话找话,没想到陈森这么认真地来怼他。
他气得要死,可危险迫在眉睫,没时间去斗嘴。
“去死!”
季辰南放出一个又一个的炸雷。
带着他的怒气的炸雷将空中飞来的蓝脚鲣鸟炸得血肉横飞,落了众人一身。
萨拉抓起落在她肩上的一根血淋淋的肠子,丢在了地上:
“麻烦雷系异能的高手对付那些跑过来的鸟好不好?”
“空中飞的留给其他人。”
季辰南又放出一个炸雷:
“这里是战场,不是舞会。”
“嫌脏的回家当少爷小姐去,别来拾荒。”
萨拉最讨厌“贵族小姐”这个标签了,她组建“木兰小队”来荒原拾荒,就是为了能够不依靠家里人,做出一番事业。
“拾荒也要讲究技巧,不是蛮干就行的。”
“莽夫!”
季辰南刚想着要怎么怼回去,就见一个长长的黑色的鸟嘴朝他的脑袋啄来。
距离太近,如果用炸雷恐怕要将自己给炸伤。
季辰南来不及多想,狠狠抓住了蓝脚鲣鸟的脖子,使劲一折。
可这玩意儿又不是脆的,哪能折断?
情急之下,他一脚踹了过去。
特制的鞋尖弹出了锋利的刀刃,插进了鸟的胸口。
季辰南连踹几脚,终于放倒了对方。
他松了一口气。
看来,战斗的时候绝对不能分心,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郭诗逸将一只蓝脚鲣鸟的毛烧光,那光溜溜的、全身冒烟,几乎已经熟了的家伙竟然还有力气奔过来。
危险来临,白榆的“郊狼”防护罩自动打开。
她一跃而起,雪亮的匕首划过细长的脖子,将鸟头给切了下来。
切口处喷出的血在空中划出道弧线,巨大的灰色鸟头落下,重重砸在了地上。
而白榆跟轻盈的羽毛一样落地,再次弹跳起来,发起了攻击。
这是陈森第一次看到白榆猎杀变异物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