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听不懂陆云的话,但妇人听着陆云的话,心底便生出了一个不可动摇的念头:他绝对是好人。
那名妇人立刻露出笑容,轻轻行了一个邀请的姿势,又从雪兔身上拔下羽箭,细心观看箭簇的磨损,然后抓起雪团,把兔子身上的血渍擦干净,便扔了进身后的袋子里,热情邀请陆云往家里而去。
陆云没有拒绝,携着两个弟子,并陈丽卿小姑娘,跟随着妇人而去。
一处孤伶伶的帐蓬上,涂着一种近似黑泥的涂料,看模样应该可以挡风遮寒。
陆云进了帐蓬,妇人热情地扔过来一大块肉干,又给他们倒了一碗奶茶。
肉干里没有太多盐,嚼乘虽然无味,但如果混着唾液久了,则会散出一股粗励原始的香味。
至于奶茶,则有些粗糙。
喝了,还要陆云将它们逼出来,只是增加了身体之中的些许废物。
陈丽卿小姑娘倒是很开心,语言虽然不同,但她与妇人聊的很欢。
第二日,陆云离开了这里,开始返回京师。
有岳飞一直心事忡忡,现在才说出来:“师父,这是什么族,他们的妇人,竟然也要亲自打猎,他们的孩子,十二岁就要成为战士,与野狼厮杀?”
这是岳飞与妇人交谈问出来的。
大宋国的妇人,可从来不做这样的事。
打猎?这是男人做的事。
与野狼厮杀?十二岁的宋人可没有这样厉害的小孩。
当然,陈姑娘除外……
“他们,是蒙古族。”
陆云淡淡道。
未来草原的霸主。
几乎横扫了全世界的民族。
成吉思汗的军队都打到了非洲……
乘其弱小,杀么?
不杀。
人家请你喝茶,你反过来杀了人家,算什么事?
再说,人这么多,哪里能杀得完。
辽,金,蒙古,西夏,东瀛,大理,吐蕃,欧洲,非洲,美洲……
同化才是道理。
展自身才是道理。
去了一趟北方,要做的事,也差不多做完了,也该回去了。
回去之后,在京都筑一座城。
符城。
符城在,大宋便灭不了。
任外敌如何强大……&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