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条狗,我此生最讨厌的电影叫《一条狗的使命》。
在我看来,这电影是人类沙文主义者的自吹自擂,更是送给犬类的糖衣炮弹——凭什么狗好不容易捱完一辈子,还要再次转世成狗,继续苦哈哈地围着人类打转?
对我而言,这是堪比下地狱的折磨。
何况我才不相信什么轮回学说,任何生命明明都只能活一次。所以很早之前,当我和七个兄弟姐妹挤在小小的笼舍,当我满头满脸全是它们的排泄物,我很早就下了决心——
狗生在世,我要为我自己而活。
第一个转机来临,是在我3个月的时候。
那是个夜晚,我和我的兄弟姐妹被赶出笼舍,潦草地清理一番,又被车运来运去,最后我们全被丢在一个长桌上面。
当时周围都是人类,目光炯炯围绕着我们。我意识到这是个非同一般的时刻,这是个让我摆脱日夜屎到淋头悲惨宿命的时刻。所以兄弟姐妹还在蠢头蠢脑地猛嗅桌面时,我瞄准人群中心一个正在吃蛋糕的西装男,径直冲向他怀里——
但小时候腿短了点,左脚拌右脚,我没控制好步伐,只一头栽进了蛋糕。
好香,好甜。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东西。
他妈的,还是人类会享受生活。
沉浸在蛋糕中久久不愿拔出,我本以为我完蛋了,但等我终究抬起头来,所有人竟然都在大笑,混着“好cute!”的尖叫声。
而那个西装男笑得最厉害,几乎到了疯癫的地步,一把抓起我的后颈——
“就它了。”
彼时我近距离观察,这男的长得不错,但眼睛充血,面色憔悴,呼吸急促,活像我们狗代代相传的恐怖传说中,那些得了狂犬病的倒霉蛋。
后来我才知道,他吃的那叫红丝绒朱古力蛋糕。
这个选中我的男人,叫做丁竞诚。
再次见到他,是几个小时后。
我被人洗得飘香,呈到他面前。他身上古龙水味混合着酒气异常刺鼻,还非要给我戴一个小领巾,我被勒得忍不住,直接咬了他一口。
咬完我就后悔了,因为他脸瞬间阴了起来。但看了眼齿痕,他又突然多云转晴,笑得阳光灿烂:“你跟她一样,爱咬人。”
“她脾气也有点差。”
他实在太醉,莫名其妙越说越兴奋,一遍遍揉搓我的脑袋——
“她最喜欢你这种胡麻色柴犬,但你要乖一点,不要乱叫,她一样会大骂你的。”
“她总是在外面,你要等她回家才可以睡觉。”
“她每天做了什么你要告诉我,听见没有choco。”
我没听见,被他晃得快脑震荡,我稀里糊涂睡了过去。等我醒来,已是翌日下午,一个女人映入眼帘。
长得很丑。
眼睛过大,脸又太小,很瘦很白,头特别长,像只披着海带丝的吉娃娃,或者灵缇身子接了博美的头。
好啦其实她不丑,甚至可以说很美,可我还是不待见她,谁叫她也不待见我。
“我们已经分手了,请你不要过度关注我的生活。”她甚至看都不看我,只盯牢面前男人,“丁竞诚,不要让我可怜你。” “收下这只狗,我以后不会再找你。”
“我不收。”
头一次,我觉得人跟狗没什么区别。
空中像有一块破布,被他们用嘴扯来扯去。蛮横的那方永远获胜,也就是丁竞诚——
“你不收我就弄死它。”
我这才后知后觉,原来我就是那块破布。
“好,我收。”
女人放手,是在不情不愿的僵持之后。
“但既然你送的,我总得给狗好好起名,纪念你一下吧。”
我已经有名字了!choco!多洋气多好听!
然而我说不出话来,只能出一声吠叫,根本阻挡不了女人,更阻挡不了她露出反败为胜的蔑笑——
“我准备叫它老二。”
我急得不行,满心期盼丁竞诚替我主持公道。毕竟没人希望送出去的礼物,被冠以人类男性生殖器的粗鄙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