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郡王名宁肃,字长桢,是长公主的嫡幼子,捧在手心里的金疙瘩。因才貌双全,长相俊俏,成为无数京中女子梦寐以求的情郎佳婿。
而三小姐和四小姐,每每一见到小郡王就面红耳赤,矫揉做作的搔首弄姿,只为博得郎君青睐。
可宁肃即便与老三魏知彰称兄道弟,在魏府用过多回饭,也从未用正眼瞧过府上的小姐们。
不曾想,这皓月一般的天之骄子,竟一眼就看中了的沈清月,实在是令魏青头疼。
“郡王,您说笑了。小七身份卑微,又不懂礼数,怕是难登大雅之堂,就不带去给公主府添麻烦了!”
郡王是个拎不清的毛头小子,他的的主意当不得数。若是让长公主知道,国公府让一名贱籍女儿,魅惑郡王,不得闹翻天?
到时候结亲不成,反而还要结仇。
“公爷,你就把清月带去嘛。这么漂亮的女儿,难道你想藏一辈子?”
“我知道母亲的性子,也知道你的顾虑,我不会胡来的。”
“若是母亲和您同意,我愿意在成亲之后,纳她为妾!”
以清月的身份,能嫁入皇家子弟为妾,实属高攀。魏青顿时喜笑颜开,巴结谄媚的神情,明晃晃的写在脸上。
卖女求荣的事儿魏青向来做的顺手。毕竟这公爵之位,就是用前夫人所生的两个嫡女入宫换来的。
特别是长女魏知淑,已经贵为淑妃,并颇得圣宠。
“既然君王有心,魏某后日定把小七带上。只是若单带她一人去,只怕不妥!”
宁肃随口一说,“那就让夫人带着府上的嫡小姐一同前往。”
四小姐暗中窃喜。我就知道,长桢哥哥心里,还是有我的。
因着魏知彰的关系,宁肃曾经私下里同魏知雅说过几句话,这姑娘就昏头胀脑,以为自己得了小郡王青睐,异想天开的满门心思想着嫁入公主府。
殊不知这眼高于天的世家公子,连公主都看不上,更何况一个国公府家的普通小姐。
而清月是个例外,那样倾国倾城的姿容,那样娇柔婉约的身段,那样软绵甜美的声音,但凡是个男人,都抵挡不住诱惑。
萍姨娘之所以为清月说话,也是看中她这张颠倒众生的妖孽脸。
同样是美人,自己不及这姑娘的千分之一,便能将魏国公迷得请荤八素,更何况这样一朵未开苞的鲜嫩娇花呢?
假以时日,这京城的豪门贵圈,定有这姑娘的一席之地。所以才果断出手,将她拉入自己的阵营。
入了春萍居,清月满怀忐忑,素雅别致的小院内,几位机灵的婢女,上来就给主子扇风递湿巾。将旁人视若无睹。
萍姨娘把人领进来,只说这院里还有四间空房,你选处喜欢的住下,就回了自己主屋,再也没有出来。也没有派小丫头过来问候帮忙。
清月知道,人家这是高不屑低,好让自己认清形势,主动投诚。
从萍姨娘看大夫人的眼神,清月就明白父亲的这位妾室,不是个省油的灯。
心思活络,能言善辩,精于算计,且善于柔弱伪装,实则出手就直掐对方七寸。若是能选,谁也不愿与这样精明且看不透的人斡旋。
于是挑了靠南偏隅的一间屋子做厢房,因这处离主屋最远,且靠近墙头,方便日后行事。
屋子原是下人住的,里头除了一张破旧的木床,两张椅子,一口锁扣生锈的箱奁,别无他物。
望着家徒四壁的居所,清月感慨,
“孤身闯入这虎穴狼窝,又无银子傍身,还真是寸步难行啊!”
“不白,咱们以后的日子,可没以前自在了!”
以前,沈盈盈在万花谷开了一家万花楼,虽说不如京城的繁华,可日进斗金也是常有的事,在衣食住行方面,清月可是比县令家的千金还富足。
除此之外,还有三位师傅教习,如今可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习得一身好武艺。
可娘说,要藏拙,直到飞上枝头当凤凰那天,才能显山露水。
如今入了国公府,除了萍姨娘,清月已别无选择,那群人都将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所以明知是与虎谋皮,也只能徐徐图之。
为保万无一失,娘亲给的银票和那些特殊的信物,都让二师父和小师父保管着。这包袱里除了两身衣服,几十两碎银,唯有一根玉簪稍稍贵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