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言情阁>捡个世子来种田 > 第272章 大变活人(第1页)

第272章 大变活人(第1页)

跟出门时候的袈裟不同,李青悠一身宝蓝缎子的锦袍,底边绣着团花,万字底的靴子,头上戴着冠帽,手上一把洒金的折扇,活脱脱一俊美少年郎。

费叔一开始没认出来,还以为是走错门的,直到李青悠噗嗤一笑,“费叔,认不出我了?这是给您买的肉包子。”

说着将一个包袱皮连着一兜热乎乎的肉包子递过去。

费叔这才认出来是李青悠,再一看包袱皮里装着他的那身衣服。

“哎呦,姑娘你可算回来了,早上您前脚走大人就来了,已然等您一天了。”费叔眼泪都差点没掉下来,盼星星盼月亮的总算把这位祖宗给盼回来了。

李青悠也没想到冯文汝会来,她今天卖书很是顺利,一本书卖了八两银子,果然京城就是不一样,比梁州府那边价钱要高的多。

得了银子之后,李青悠第一件事就是去成衣铺买了这身行头,又额外买了布去裁缝铺重新做一身,这样两身衣服可以换洗。

换上了久违的合身男装,举手投足间都舒坦了不少,李青悠又随处逛了一圈,买了帽子和扇子,在外面吃了碗面,这才溜达回来。

原本她还以为那天冯文汝负气而走,估摸是气大了,说不定就此不管她了,也说不定得过些日子才能来,没想到今天就来了。

冯文汝也没想到李青悠出去一圈再回来就大变活人,看着眼前的带着三分娇俏、三分慧黠、三分飒爽以及一分脂粉气的少年郎,不由得怔愣。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样子的李青悠,亦是第一次看到女扮男装的如此……可爱的女子。

大魏风气开放,以往也偶有男装打扮的女子在街上行走,但不是过于做作就是行为粗犷,失了女子的风韵,比如本朝一位武将家的千金,放在男人堆里根本认不出她是个女人。

李青悠则不同,清清爽爽的,不似那些女儿家即便身着男装也不忘记擦烟抹粉,举手投足间行云流水,仿佛天生如此,一看便是经常做男子打扮。

尤其她容貌清秀,加上身子还未养回来,杨柳细腰不赢一握,活脱脱一副病娇公子的模样,别有一番风情,直看的冯文汝失神了。

“弱鸡胸久违了,小弟这厢有礼了。”李青悠唇畔含笑,一躬扫地,眉眼间风情无限,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刷的冯文汝心直痒痒,回过神忙起身上前将她搀扶起来,之前郁闷了一天的烦闷顷刻间烟消云散。

“快快请起。”冯文汝将李青悠搀扶起来,又偷眼细细打量一番,不可否认的这样的李青悠更令人眼前一亮。

世上的男子皆爱美貌的女子,像冯文汝这等自命清高的男子内心对女子的要求更高,他既爱大家闺秀的端庄,又嫌弃其索然无味。

既爱风尘女子的媚惑风韵,又嫌弃其浪荡轻佻。

既爱将门虎女的英姿飒爽,又嫌弃其粗野暴躁。

到头来连他自己都觉得痴心妄想,要求的太完美了。

但今天他脑海中的想象一下子具体化了,那晚刑部大牢的李青悠虽狼狈不堪,可她的神色间并无半点将死之人的怨愤和哀戚,那一点点幽怨只会令人生出强烈的保护欲。

三日前她一身粉色衣裙端庄中带着少女娇羞,今日摇身一变英姿勃,尤其举手投足中无意间带出来的风情更是惹人迷醉。

或是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可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更加令人心里痒痒的。

两人坐下来随意攀谈,比起三日前,看得出李青悠心情极好,眉眼间的笑意藏都藏不住,直看的冯文汝心跳加,仿佛回到了青葱少年时,甚至每每避开她的目光,却又忍不住偷偷看过去。

眼见着天色将晚,冯文汝丝毫没有告辞的意思,李青悠只得留饭。

只是李青悠现冯文汝今天好像有点呆头呆脑的,也没张罗在外面叫一桌席面,她之前带回来的包子也不好意思拿出来招待,让她出银子叫一桌席面她又舍不得,偏她厨艺还拿不出手。

真真愁死个人。

银子是万万不能动的,李青悠只得一咬牙,拿了些银钱让费叔去买点菜和肉回来,她准备亲自下厨。

反正她待客之礼是周到了,好不好吃是另一回事。

岂不知这正中了冯文汝的下怀,他特意没在这边安排厨娘,就是想吃李青悠亲手做的饭菜。

费叔感动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他是南方人,喜米饭不喜面食,连着三天的包子吃的他胃里直冒酸水,这会跑前跑后帮着抱柴禾烧火。

李青悠不舍得将衣袍弄脏,换下来穿上那身粉色的衣裙,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里连件旧衣服都没有,只能将就一下。

其实这身粉色的衣裙比她的那一身衣袍料子更贵,但贵不等于喜欢,就只有沦为煮饭衫的地步了。

李青悠原本就不擅厨艺,这几年做饭的事都由小山娘一手包办,这会就更是生疏的很。

灶间里叮叮咣咣跟唱大戏差不多,听的书房里的冯文汝心脏砰砰直跳,更是看的在跟前帮忙的费叔胆战心惊。

历经两个时辰,李青悠总算做好了饭菜,四菜一汤,以黑褐色为主色,间或夹杂着一点绿、一点黄和零星的几点红。

费叔得亏是个千金小姐,这要是穷人家的姑娘,就这手艺都嫁不出去。

冯文汝该找个厨娘了。

“卖相是不太好,不过你可以靠想象它很好吃。”李青悠笑的讪讪的,再看冯文汝纠结着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的神色,一咬牙,“要不还是去饭馆里叫一桌席面吧。”

“不必,我可以想象它们很好吃。”冯文汝强压着笑意坐下来,拿起筷子尝了口……

跟记忆中的偏差不大,比起几年前在她家里吃的那顿饭,似乎糊的更彻底,味道也更凌乱了。

冯文汝幼时家贫,直到高中才算苦尽甘来,因此他对吃食方面并不挑剔,只要毒不死人他基本上都可以面不改色的吃下去。

但是,这不包括酸辣口的西红柿炒蛋,甜到掉牙的糖拌黄瓜,没煮熟还带着血丝的肉以及一半夹生一半糊掉的米饭……?

喜欢捡个世子来种田请大家收藏捡个世子来种田本站更新度全网最快。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