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剂是通过什么途径让死者服入体内的呢?”
“还是它。食用防腐剂好多饮料里就有,根本喝不出来。”花小雨指了指酒杯。
“这酒里有阿米替林,有防腐剂,甚至还有安眠药。”
“什么?安眠药?安眠药不是死者临睡觉时吃的吗?我们在床头柜上看到了一瓶安眠药,还有装水的杯子,上面有死者的指纹。”蔡队越听越不懂了。
花小雨正襟危坐,严肃地摇了摇头。
“我刚开始也认为酒杯里有阿米替林,等晚上死者服下安眠药,过一段时间两者反应,引起心律失常,最终心脏衰竭,猝死。
但直到我现那瓶安眠药虽然开封,但是里面的纸球并未移动,我好信儿一粒粒数了一下,一共是5o粒刚好是一整瓶的量。
也许你会说也许出厂时这瓶刚好药粒儿放多了。
那么接下来的物证一定令你无可辩驳。
床头的水杯虽有指纹,但是指纹的方向却是反着的。右手指纹,在唇印的左侧,显然没人这么喝水,否则相当于手反着拿杯子。
只有一个解释,就是凶手拿着金大中的手印上的指纹,当然还有唇印。他还细心地打开了封着的安眠药瓶,可惜他忘记扔掉瓶口的纸团,并从中拿出几粒药。”
“所以说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让我们以为死者是睡前服用的安眠药,然后睡梦中突心脏病死亡?”
“是的。”
“但是,连花法医你也没有觉尸体的腐化程度有异样,就是说凶手要把防腐剂用的恰到好处,刚好弥补从喝酒到服安眠药的这段时间,否则用少的话,尸体过度腐化会被现死亡时间比晚上要早,用多的话,又显得很怪异,与正常环境下尸体的腐化不匹配。”
“蔡队你说的正是,没想到还没等我和你解释,你自己就想到了。”花小雨很欣慰的是,这么复杂的情况,不用多说,蔡队就全懂,所有的疲累都在一瞬间消失殆尽了。
“我也就是大致揣测凶手的用意还行,关键的还是得花法医出马。
比如安眠药,食用防腐剂和阿米替林都是什么时候服下的?”
蔡队一边说,一边替花小雨为难,要知道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又是好几种药相互作用,再加上有酒精的反应,想想都头大。
小李在一旁轻松地耸了一下肩,“蔡队担心的问题,就在刚刚您进来前,花法医已经有结论了。”
“经过对桌上醒过的红酒做细菌繁殖测定,距离现在大约36个小时,也就是周四的下午一点。
胃内同时有这三种药物,却没有红酒,而红酒在胃内基本是一个小时被消化吸收掉,药物要稍慢一些。
死者死亡后胃就停止工作,所以说死者是死前一个多小时喝的红酒。
通过对两种药物的半衰期及血药浓度的推算,以及食用防腐剂的在体内的代谢情况,可以得出结论死者在死前一个多小时几乎同时服下这三种物质。
所以凶手是把安眠药,食用防腐剂还有阿米替林一起混入了红酒里,骗死者喝下。
假设醒红酒要一个小时,那么死者就是在周四下午2点左右喝的红酒,死亡时间大致在3点到3点半之间。”
“太好了,虽然之前说的那么多半衰期吖,血药浓度什么的听不太懂,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能知道确切的死亡时间和喝药时间真的是太给力了。”蔡队瞬间眉开眼笑,高兴的像个孩子。
“还有一点我得提醒蔡队,虽然死亡距离喝药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但是这期间死者并不会有什么异样,只是阿米替林和安眠药在身体里作用。可能到临近死亡的那十分钟心脏会有点不舒服,类似于心律失常之类的症状,等病了还是很快的,几分钟内死者就会死亡。”
“你是要说,卧室床边地砖的处理,将抽屉里的救心丸拿走,这些都要趁其不备完成,而且要在他死后在床头柜摆好带指纹和唇印的水杯,还有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片。所以凶手很有可能是等死者死后才离开。”
“是的。”
“可是我还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他不在整瓶里拿两粒安眠药溶在酒里面?”
“先他一定是没意识到我们会数安眠药的粒数,再一个他溶在酒里的安眠药一定得是粉末状的,不然现溶没那么快,会被死者现的。”
“这凶手也真是小心谨慎吖,还特意在卧室挡了窗帘,用来伪造死者睡前服用安眠药的假象。”
“其实我应该早就觉问题的,胃排空是4-6小时,肠排空是1o-12小时,而死者胃内没有食物,如果按之前的死亡时间,他并没吃完饭就睡觉了,显然不合理。
而事实上,他只吃了一点早饭,午饭都没吃。”
蔡队把从法医室带回来的最新死亡时间分享给大家,顿时一片哗然。大家无不佩服凶手的别有用心,他的精心布局也的确干扰到了警方,给破案带来了很大困难,但是一切都过去了,相信接下来的侦破工作将会一片坦途。
随着死亡时间的变动,不在场证明也随之做了调整,改为周四下午2点到3点半。
由于和之前定的晚饭时间出入比较大,再加上已有比较准确的时间段,所以调查走访要重新进行。
蔡队记起于昕是周四晚上接待的客人,而记录表上2点至3点半这段时间是没有客户预约记录的,她完全有作案时间。于是再次带上王进来到美容院。
于昕还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怎么,是来告诉我抓到凶手吗?”
“不是,案件有点儿复杂,我们还是得重新调查一下周四下午你在哪儿?”
于昕明显有丝不悦,“那天不是问过了嘛,我有客人一直干到晚上才下班。”
“上次问的是晚上,这次想知道那天下午你在哪儿,能不能再看看你的预约记录本?”
“真是麻烦,等着,我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