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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比昂热强的地方(第3页)

();()  “什么?这不就是人兽?”

饶是路明非的接受力无比强大,此刻也被震惊到了。

“所以说混血种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肮脏。”

副校长摇摇头,但还是一脸认真,“明非,这虽然听起来很荒谬,但却是极为现实的事情。

如果非要用概率来说明,像你这样的超s级混血种,如果和普通女人产生后代的概率是0。1%,那和纯血雌龙产生后代的概率大概是10%。

也就是说,运气比较坏的情况下,你需要和一千个不同的女孩结合,才可能产生后代;

而对象是纯血雌龙就很简单了,只需要十个,明白了吗?”

“真是通俗易懂的例子啊!看来弗拉梅尔导师的概率论学得不错。”路明非感叹一声。

副校长滔滔不绝起来:“知道贝奥武夫家族吗?混血种世界赫赫有名的屠龙世家。

他们真正出名的地方,不在于他们祖先英勇的屠龙事迹。

而是他们祖先机缘巧合之下,与一小支龙族订下古老的契约,能让纯血雌龙心甘情愿地为他们诞下后代。

漫长的岁月中,无数如昙花一现的高阶混血种家族、消散在历史长河中,唯有贝奥武夫家族经久不衰。

因为他们的每一代直系,几乎都是半龙。”

副校长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像是在不忿,为什么自己祖先没有和龙族订下契约。

路明非目光闪烁,这些骇人的混血种内幕实在让人惊叹。

龙族和人类的关系,实在太过复杂,远远不是一个“敌人”能概括得了的。

“那我们辛辛苦苦屠龙干嘛,直接和母龙们生一群混血种不是更好?”路明非突然问道。

“自然是继承龙族的遗产啊!就跟宙斯三兄弟干翻他们老爹一样……”

……

“明非,你知道我比昂热强的地方是什么吗?”副校长晒然一笑,神秘地问。

炼金术?

还血统级别?

路明非没有说话。

短暂的沉默之后,副校长竖起了一根手指,“我比昂热强的地方在于——我有儿子!”

“知道曼施坦因吗?他就是我的宝贝儿子,虽然已经秃顶了。”

“你不提起,我很难想到曼施坦因教授是你儿子。”路明非无奈地说。

“是啊,作为父子我们完全没有共同点,站在一起拍照都有点勉强,我还像个牛仔那样在脖子里系着花手帕,而他已经开始谢顶了。

其实我跟他的相认也是经过一番磨难的……”

副校长接着说自己当年是如何如何地禽兽,列举了他勾搭过的女人,对她们做过的种种无情无义的事。

比如看着喜欢他的女人从高塔上跳下去、摔得鲜血四溅也无动于衷……

副校长认真道:“明非,你知道么,我其实始终怀着一份恐惧,就是我不像个人类。”

路明非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这tm根本不叫人,叫种马!

一辈子流浪,只为小母马而活。

“我在人群中走过,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狼行走在羊群中,以我的血统优势可以轻易地征服任何人,没有规则能束缚我,这是个遍地小羊的星球,而我是这里唯一的一头狼。

我可以随便吃羊,我可以为所欲为,我不爱女人,因为在我眼里那些女人无论多么曼妙多么动人,都只是我正享受的一只羊而已。”

“但我发现自己居然有个儿子之后,忽然变得谨小慎微起来,我在意他的喜怒,小心地观察他,为了他可以低声下气,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无论多么强大的父亲,为了逗儿子开心都能趴在地上给孩子当马,一边爬一边嘴里还发出滴答滴答的马蹄声。”

副校长的目光饱含深情,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他轻轻吐了一口气,“我这一生中第一次觉得被束缚住了,不是被某种规则,而是被我的儿子。

我居然像个正常人类那样拥有了家庭,虽然家里只有一个秃顶儿子,这么多年来我的恐惧忽然就消散了,我觉得满心欢喜。”

“因为被束缚住了而满心欢喜么?”沉思了很久,路明非说。

“不是被束缚了,而是感觉自己终于是条有锚的船了,不再随着海浪四处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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