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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怡红院花魁(第1页)

御景1o53年1月底。

中州宋国,兰河城,如家酒楼。

白起耗费长达一个月的时间,终于从瑶光国离开,抵达中州南部的宋国。

使用如家酒楼的传送阵的话,按照正常的时间,从瑶光国到宋国,基本上只需要十天的时间。

而白起之所以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全因为自己的失误,才会造成这种结果。

当时他到地榆城的如家酒楼使用传送阵时,现有三个传送阵,他付了钱以后,没有询问具体情况,以为任何一个传送阵都能抵达中州的宋国,但最后的结果却是,浪费了钱不说,还浪费了时间。

“哎,这下好了,白白浪费这么多时间不说,银票还用掉了一半。。。。。。”白起走出如家酒楼,看了看天色,正好是正午,他回想起自己的失误操作,忍不住给了自己一个耳光。

好在与宁小雪分开时,宁小雪又给了他一点银票,加上之前上官兰月给他的,完全够他使用传送阵抵达中州的北部。

在白起郁闷之际,肚子突然传来咕咕叫声,摸了摸自己饿扁的肚子,白起无奈的叹了口气。

他现在可不敢,动不动就去类似如家酒楼的那种地方吃饭,反正就他自己一个人,随便找一个小店,应付应付得了。

行走在兰河城的街上,白起好奇的打量着路上的行人。

同是冬季,中州宋国这边,几乎人人都是穿着兽皮袄子,头戴着一顶兽皮帽子,而暗国和瑶光国则大多以棉衣为主。

不知是不是因为天冷的缘故,白起看见大多数店铺的门,都是半开着,路上的行人零零散散,并没有车水马龙、人挤人的热闹场景。

“二牛,跑快点,听说今天怡红院的花魁,要抛花球了!”

正在大街上寻找小饭馆的白起,听见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忍不住回头看了看。

只见一个穿着白色兽皮袄子的中年男人,正快的向前跑,在他身后,一个穿着黑色兽皮袄子的矮个子男人,正不紧不慢的走在后面。

但是,跑在前面的男人,明显没有等人的想法,一边说着我先去看看,一边加快度向前跑去,一溜烟就消失街道的尽头。

当矮个子男人慢慢的走到白起身边时,白起向他拱拱手,然后疑惑的问道:“这位大哥,请问刚刚你朋友说的,花魁抛花球是什么意思?”

矮个子男人停下脚步,上下打量着白起,片刻后才说道:“小兄弟不是本地人吧?”

白起笑了笑,回答道:“大哥好眼力,我确实不是本地人。”

“不是本地人的话,不知道怡红院花魁倒也正常。”矮个子男人顿了顿,瞥了眼街道的尽头,然后继续说道:“这个花魁呐,是我们兰河城最漂亮的女人,而抛花球就是因为太多人想见她一面,而她又不知道该见谁,所以才会想出这么一个法子。”

兰河城最漂亮的女人?

听见矮个子男人的解释,白起顿时来了兴趣,他想去见识见识,这兰河城最漂亮的女人,究竟长什么样。

随后,白起主动提出想跟着矮个子男人,前往怡红院,矮个子男人也没有拒绝,爽快的答应了白起。

白起跟着矮个子男人穿过两条街后,终于来到了怡红院,白起抬头一看,这怡红院是一栋单独的院子,院子里是一栋两层楼的木屋,屋外挂满了红布,红灯笼。

整栋屋子,被一道白色的砖墙给围在了里面,只开了一道大门。

让白起惊讶的是,此时大门外已经站满了人,将怡红院的大门围的水泄不通。

更有甚者,已经爬到了怡红院对面的一家小饭馆的屋顶上。

放眼望去,站在这里的都是男人,没有一个女人。

但是,怡红院的大门,此时并未打开。

白起看着大门外沸反盈天的场面,眉头不禁皱了皱,这么多人都在说话,极为吵闹,让他有些烦躁。

于是,白起指了指怡红院对面的那家小饭馆,说道:“大哥,趁门还没有打开,不如我们先去那里吃点东西?”

矮个子来人摇摇头,目不转睛的盯着怡红院大门,回答道:“不用,我吃过了,你要吃就先去吃吧。”

看着眼珠都快掉下来的矮个子男人,白起颇为无语,这里离大门足足有五米远,而且前方还有人挡着,就算那什么花魁出现,又能看的见什么?

既然别人不吃,白起也不强求,他独自走进小饭馆,这家小饭馆面积很小,店里只摆了六张桌子,有三张是方桌,三张是圆桌。

他随便找了一张圆桌坐下,这张圆桌涂着黑漆,但是有些地方由于经常擦拭的缘故,黑漆已经脱落,露出了黑漆下的木头。

在白起坐下的同时,肩上搭着一条白色抹布的小二从后堂出来。

小二来到白起桌前,把肩上的抹布取下,然后擦拭白起身前的圆桌,笑着询问道:“客官有几人?吃点什么?”

“就我一个,随便煮碗面就行。”白起看了眼小二,有些意外,他没想到中州的小二,肩上也会搭着一条白色抹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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