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温府,书房,大公子温易棣专心致志地看着账本,二公子温易安则眼都不眨盯着他哥。
许是察觉到了这直勾勾的视线,温易棣猛地一抬眼,就看见弟弟用小狗盯骨头的眼神盯着自己。
“没钱花了?”
温二摇头。
“又在外边惹祸了?”
温二还是摇头。
“那到底是怎么了?你说实话,我待会儿轻点揍你。”
听到这话,温易安笑了,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他终于开了口,嗓门竟是出奇的大:
“哥,你是不是思春了?”
温易棣连忙伸出手,一只去捂弟弟的嘴,另一只则在他臀上猛扇了两下。温二一下子挣脱出来,和温易棣保持着一米的距离,道:
“恼羞成怒了不是?让我猜中了吧!”
温易棣并不理他,继续低头看账本。可温二哪是那么好打的。他凑了过来,一把按在账本上,声音里满满的不屑:
“别装了,哥,你账本都反了,还看什么看。”
温易棣定睛一看,还真反了。
“说说吧,是哪家的姑娘?”
温二两手一撑,就坐在了书桌上,大有一副温易棣不说他就不走的架势。可温易棣并没出声,反倒是笑了。
看到哥哥这副没出息的样子,温二将手搭在哥哥的肩膀上,语重心长道:
“喜欢姑娘这种事,我可比你有经验多了。跟我讲讲,我也能给你出出主意。”
温易棣刚想出口反驳,但仔细一想,这温易安是比自己有经验,于是缓缓说道:
“也说不上喜欢,就是有些好感。”
他的嘴开了又合,却怎么也想不句合适的话来。温二实在忍不了了,厉声道:
“温易棣!你能不能正常点。”
放在以往,温易棣早就上手揍温二了,可今日他却丝毫没有生气,缓缓开了口:
“她叫铃铛,是许府的一个丫鬟。”
听到这,温二一下来了兴趣。
“丫鬟?那就是贱籍了,配咱们温家刚刚好。”
温易棣却摇了摇头,接着说:
“我派人查了,她虽说是许府的丫鬟,却并没有入奴籍。”
铃铛是出生在军营里的姑娘。
军营里的小个子厨娘,某日看上了一个无名小卒。打菜的时候,她会给那个小兵的碗里多添上两块红烧肉。若是被其他士兵看见了,还要骂上两句:
“他娘的!金永刚这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天天都能多吃两块红烧肉!”
“李大勇!不说话没人拿你当哑巴!你爱吃吃,不爱吃滚!”
说着,她拿起炒菜的铲子,冲着李大勇就飞了过去。
李大勇并不生气,边跑边喊:
“这娘们真虎,金永刚要是娶了她,估计连床都不敢上!”
“哈哈哈哈哈哈!”
边关苦寒,边关的士兵,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一个女人。厨娘虽然性格泼辣,却是他们心中的仙女。
没过多久,厨娘做了几桌好菜,金永刚叫上军营里的好兄弟吃喝一顿,就算是成了亲。厨娘那天穿了件红衣裳,这衣裳用的是麻布的料子。颜色好看,但是穿起来有点冷。
一向沉默的金永刚却好像打开了话匣子,嘴里不停说着好看二字。
铃铛出生的那天晚上,邻国突袭。